“这样,暂定三日,叫多些汉子先仔细搜罗。三日后若找不到,人只能少些,最多十日,十日找不到……”里正又盯着文氏。
文氏:“那便不找了。”
杏叶皱眉,“十日太长。”
程仲肩膀抵着自家夫郎,垂眸看着他握成拳的手,忍不住趁人不注意,轻轻勾了下他手指。
细嫩,纤长,被捏得有些红了。跟藕尖似的,真漂亮。
程仲:“照我家夫郎所说,后山的李子要不了十日就得摘。我要是上山了,后头李子怎么办?”
里正:“要是你来不及,我叫人帮你摘。”
不仅摘费事儿,卖也麻烦呢。
可总归是要去的,人命关天。
只去之前什么都得安排妥当,后续便是程仲跟里正几个商量。冯氏也得出人,所以这个还是要冯善宗来安排。
不一会儿人选好,文氏回去准备口粮,其余人明日一早上山。
他们村去的一共十六人,其他村里正就没打算安排。
因为包口粮这事儿,文氏还真吃不消。
她家只她一个妇人操持,有点粮食就省吃俭用,给村里这些汉子已经是极限。于桃倒应该有银子,但他拿不拿出来就是他们于家人自个儿商量了。
反正山外围昨儿个几个村的人已经找遍了,深山只有猎户带着他们才敢去,其他人去了也无用。
里正还叫上了另一个猎户,两人一人带一半的人,分两条路线上山找。
程家。
杏叶回来就往灶房里钻。
程仲看哥儿走得缓慢,索性将人一抱。
杏叶坐在他手臂上,不适地动了动。青天白日的,见汉子不放他下来,杏叶轻轻踢了一下他。
程仲握住哥儿脚腕,指腹压着,忍不住细细地磨。
夫郎与自个儿不同,衣裳底下没有哪处的皮肉不细腻。踝骨处也生得秀气,轻轻一揉就泛起薄薄的红。
“夫郎歇会儿,我去做饭。”
杏叶躲不开,索性靠着他,手摸着汉子下巴那一晚上又冒出些的胡子,有些闷闷不乐。
“回来胡子都没来得及刮呢,又得上山了。”
进了山轻易不会下来,深山路远,来回都麻烦。
程仲额头抵着他,也笑不出来了。
他眼色发沉。
那人死了就罢了,要是活着,定叫他尝尝拳头的滋味儿。
不过夫夫俩再怎么不舍,第二天一早,程仲依旧出发了。
杏叶赶着早给他蒸了些馒头包子。夏日不禁放,但汉子自回来这一日也没来得及做好吃的,只能用这个先解解馋。
程仲催促着杏叶回去补觉,就带着七个汉子进山。
靠他们县城这片山绵延数里,另一队自东向西,从县城那边找过来。他们则自西向东,往县那边找去。
进山到歇脚的木屋都要许久,程仲让汉子们在木屋修整,吃过午饭,随后就带上些吃的喝的出发。
深山里树林阴翳,一入山中,仿佛从白日进入黑夜。
程仲后头七个汉子越走越觉阴冷,那树影幢幢,总感觉有什么东西从其中飘过。
再看着前头如履平地,没半分畏惧的程仲,就算以前对他颇有微词,但现在也有些佩服。
这猎户果然不是那么好当的。
可这么大的山,找人岂是好找的。
一路上蛇从脚背上蹿过,几个汉子虽都是选的胆大的,也不免后背发麻。
再看那脑袋大的老虎爪印,石缝藏着的胳膊粗的蛇蜕,到处跑的大蜘蛛,蝎子,蜈蚣……还有跟在身后的狼。
汉子们两股战战,只恨当时为什么要上来。
可来都来了,这会儿说回去太孬。他们就这样忍着,由程仲带着路,在山里找了整整三日。
山洞中,众人生起了火。
七个壮汉此刻衣服破碎,头发凌乱,两眼藏着惊惧,跟路边乞丐没什么区别。
“娘的!老子不找了!”一汉子将手上的席子往地上一扔,直接躺下去。
“谁想找?”
他们都不是猎户,整整三日在山中跟野人似的,喝溪水,吃干饼子,还时不时受个惊吓。
睡觉的时候那狼嚎就感觉在身边!他们从没觉得离这些吃人的东西这么近。
就刚刚,他们还见着一个。
这会儿程仲出去了,几个汉子抱怨的抱怨,劝慰的劝慰,一时乱作一团。
程仲在林子里走了会儿,见小狼从树丛里出来。
这是以前家里养的那只。
小狼已经长成大郎,背毛发灰,眼睛幽绿,就是洞里那些人说的跟着他们的那只。
程仲看着它道:“别跟着了,回族群去。我不会叫他们去打扰你们。”
小狼很有灵性,闻言只停在原地,轻微晃动尾巴。
程仲看虎头从灌丛里钻出来,小狼立即扑上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