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金天不说话了,举起一杯就要和我碰,我也很配合,等他彻底喝多再听他的答案。在我的视角,他不是喜欢宁愿,是喜欢我,因为宁愿和我太像了,又比我好说话。他不敢追我,所以选择追宁愿,我是这样想的。当然,喜欢我会比喜欢宁愿倒霉很多,我肯定是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能让他吃瘪的机会。喜欢宁愿也挺好,反正宁愿他喜欢我,金天哪天失恋,不过我一句话的事。想想就开心。
“你有没有见过他弹钢琴的样子?”他喝多了,我结账以后拉着他往外走。
见过,还梦见过。漂亮的手指触碰黑白分明的琴键,有什么好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