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儿。她慨然地表示,“这橙子,我们想吃便自个儿买着吃了么——金娥姐,一会带我去买去,我请你吃一个,感谢你一路上的照顾。”
女孩子之间,这微妙的人际关系,是不必言明的,谢金娥完全能够领悟得到,虽然她似乎并不在意这个年轻人玩弄的一点小手段,只是不在意地笑了笑,但黄景秀能感觉得到,金娥对她的态度无疑要亲热得多了,她们在舟中一路同行,自然彼此已经很熟悉了,但很奇怪的是,非得要在这样的事情之后,双方才感到好像真正的亲近了起来,缔结了一种稳当的,双向的友谊。
“说得是!”
金娥并不推辞黄景秀堪称奢侈的请客——二十文一个橙子,在万州是难以想象的高价,便是在买地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得起的,黄景秀财力有限,也只能买两个,和金娥一起尝鲜。
她只是说,“晚上黑漆漆的,就算点了蜡烛,篮球赛也不如白日的好看,他们是凑不齐休息日的时间,才只能在晚上打,我们干嘛为了一个橙子浪费一晚上?走,我们去给你在银行开个户头,兑点钞票——下午吃你买的橙子,晚上吃完饭,我请你逛夜市去,谁晚上去看篮球赛啊?”
“就是,就是!”黄景秀忠诚地跟着附和起来,像是一只跟着头犬狂吠的小狗,兴奋地叫了好一会儿,她才猛地回过神来——晚上还在食堂吃饭,去夜市自然不会有胃口了,她也没钱买东西,那么去夜市的目的,当然是——
“金娥姐,我们去夜市做什么的呢?”
“当然是去玩的了!不是我和你吹嘘,就是姑苏的十里山塘,只怕也比不上我们买地的夜市,衢县的夜市已经不算太红火的了,我们鸡笼岛的夜市,那耍子才叫多呢,土仙画看过没有?那东西又叫新式皮影戏,好像川内连老皮影戏都还不太流行,今晚要是有《蜀山剑侠传》的皮影戏看,篮毬赛比起来,又完全不算什么了……”
第532章 租书店的发展
皮影戏这东西, 对黄景秀来说不算是太陌生,但她还没有机会看过——在北湖道,这个算是很有名的一种戏曲了, 也叫灯影戏, 逐渐地缓缓流传到川内, 但因为演出的剧目有限, 而且据说唱腔一般,并没有受到很广泛的欢迎,只是依稀听说锦官城里有戏班子专做灯影戏的,唱腔可以和川剧名班比较,不过,这种东西照例和黄景秀家是没什么关系的,他们家也就是偶尔赶庙会时, 听听戏台子上荒腔走板, 后台十几个人帮着喊唱, 锣鼓喧天的热闹酬神戏罢了。
倒是船行到北湖道时, 考察团受到办事处的招待, 看了一场灯影戏,这个东西,在黄景秀看来不是不好看,但是舞台很小,离远了看得不是很清楚, 而且戏班子说的是北湖道的土话,她听得半懂不懂的, 也就是看个新鲜罢了。
金娥说要带她去看新式皮影戏,倘若不是以《蜀山剑侠传》作为剧目,恐怕她是不太提得起兴致的——那还不如去看人打篮毬的, 虽然黑灯瞎火的,也看不太清楚,但皮影戏不也是在黑灯瞎火中,勉强地看着几个小人儿动来动去,听着那嘶哑的嗓音拉着长调子,唱着晦涩的歌谣吗?
不过,只要和《蜀山剑侠传》有关,终究还是吸引人的——黄景秀毫无疑问是《蜀山传》的书迷,这本书在川内实在是太流行了,就连她父亲,哪怕对买地的什么东西都是不以为然的,也不可自拔地成为了《蜀山传》的忠实读者,他的书房里,摆了两套《蜀山剑侠传》,一套是买地的精装本——左开横排,简体字,拼音标注,虽然是精装本,但哪怕算上运费,价格其实也不是不贵,和川中书坊自己翻印的竖排繁体字版本,价格是相当的。一向十分节俭的黄举人,不但买了竖排版本,还买了简体版本来收藏,可见他有多喜欢这套书了。
当然,这也是很有道理的,蜀山剑侠传,讲述的就是青城、峨眉这些名山的传奇故事,这叫生活在附近的百姓们如何能不喜爱呢?便连其中的地名,也都是川内确实有的,在黄景秀看来,或许撰写这故事的人,只是随意地借了买地之外,偏僻处名山大川的名头一用而已,起到一种‘仙在虚无缥缈中’的感觉。
故事本身当然不可能是真的,但即便如此,她对这话本的喜爱,还是超过了其余所有,黄景秀曾经很真诚地认为,买地现在所有话本、剧谱,都无法和《蜀山剑侠传》比较,唯一让人遗憾的一点,就是这是一本仙书,其作者并不在此世之中——黄景秀希望,也认为他是升仙去了。能写出这样仙气故事的,必定也是逍遥度日,悠闲一生,仙风道骨的神仙中人罢!
就算是‘君子不语鬼神’的父亲,也是何等的喜爱这本小说。黄举人一向是反对儿女们偷看闲书的,有些买地的书籍,譬如《斗破乾坤》,在他看来,便是对学问丝毫无益,大哥偷看被抓住时,被毫不留情地鞭挞了十下。但这话本不但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书架,而且即便父亲发现了自己正在偷看,也没有声张,而是一副若无其事、佯装不知的样子……
对黄景秀来说,《蜀山剑侠传》,像是过往那段虽然限制重重,却也不乏本真之乐,在艰苦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