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数还在女方自己,将来许嫁他人,也可依照自己的心意。
至于钱受之,他这样身份的贵公子,成亲前能见女方一面,已是难得了,哪怕续弦几次,正妻也绝不会在婚前和他有什么来往,是以在挑选正妻时,追求的并非是男女之情,而是门当户对,彼此能够得到结亲的好处——所谓两姓之好,女方要有能操持日子的能力,男方要有能供应日常所需的财力——女方动用嫁妆钱,这是不体面的事情,又或者,男方要有相应的政治前景,值得女方投资,各取所需,这婚姻方能长久。
冯犹龙道,“这边是娶妻娶贤的道理了,纳妾方才可以纳爱——多年来,敏朝这里是如此通行不悖的,但说来也是古怪,自来戏曲话本,为人传颂者,再没有弘扬道学的,却全是什么牡丹亭、拍案惊奇,又有我的情天宝鉴一类,可谓是说上一套,做上一套。
这里的逻辑是不通顺的——娶妻既然娶贤,婚前又不能见面,那么贤是因为对夫君的爱重呢,还是因为对自身的要求,是否嫁给任何丈夫,此女都一样贤惠?若是如此,嫁谁对她有什么区别?再深一步来讲,既然婚前毫无交往,其结姻的选择,和情字丝毫没有关系,那为何世人均喜谈情,又有这许多女儿闺情的诗词剧话流传?”
徐拂思忖一阵,缓缓道,“所谓无巧不成书,情字唯莫测而已,因其莫测,可借此生出多少故事来,以妾来看,话本、戏目不离男女之情,只怕因由在此。实则如今若是要构思一出男女成婚故事,却又全然抛开一个情字,这故事该如何推演,妾也想不出来。”
冯犹龙拍案道,“是啊,这正是荒谬之处了,故事中离不得情,似乎婚姻是情情相亲之物,而现实中,且不说别处,便是婚书,婚书里能写出和情字有关的条款吗?写不出来,因情字无形无质,无从辨别,而婚书中全是无情之物的约定,和婚书有关的纠纷,也全是利益二字。不论是敏朝之婚姻,还是买地之婚姻,究竟是情还是利?
既然是要倡引新风,自然便要有个论断,孰为上层,孰为下层,我便想问二位了,在我等新戏之中,到底要秉持何等主旨?
这缔结婚姻,到底是求情为上好,还是图利为上好呢?”
第448章 故人会(下)
这一问, 确然是有发人深省之效,徐拂、钱受之一时都不能答, 概因这并非是千人千面的选择, 而是要拿出官衙的倡导态度来,如此便要以一个大的体量来考虑,必须和官府自身秉持的道统保持统一。
就譬如说敏朝, 敏朝是秉持了君子执政的道统, 以买活军的话来说,就是为社会划分出了不同的阶级,对应于不同的阶级, 也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要求, 譬如处于一定阶级的男人,是可以纳妾的——以大敏律法来说, 年满四十而无子的官民可以纳妾。要考虑到敏朝的平民普遍寿命较短,以及普遍执行的情况,其实这就是给富人开了一道后门,有钱有势者, 姬妾成群也无人过问,但穷人则一妻难求。
不过, 至少在朝廷来讲,纳妾倡导的是因无子而纳,为的是开枝散叶、繁衍后代,也与爱无关, 因此,从官方来讲,完全可以这样说,那就是朝廷官方所说的婚姻, 完全是利益的结合,并且要求任何一对素不相识的男女,都将日子过下去,也认定其有把日子过好的能力。
所有的婚姻,都为生育服务,是传宗接代的必经过程而已,因此敏朝这里,对于男嗣、姓氏的重视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钱受之不得不承认,如此的制度和现状,即汇总为一个结果,那就是一个人的成就,必定是由其子嗣作为第一道门槛,因富人大量占据女性,穷人根本无妻可娶,能娶到妻子,传继血脉,这才算是有了一个初步的成就,否则即便其功业再高,在本朝婚姻的底层逻辑来判断,也依旧是被人轻视的失败者。
但是,买活军这里就并非如此了,买地这里,并不允许地主阶级存在,对商户的限制也要比敏朝严厉数十倍,本地的贫富差距不大,再者,视多配偶制为非法。如此,买地的活死人是很难维持从前的多妾局面的,在一重重的分家、低价买田的手段之下,大族衰弱,各家过各家的小日子,田地投献,做生意也要收税,一层层盘剥下来,结余哪有从前那样可观?便有大商人,也是战战兢兢,不敢有丝毫出格之处,只怕被官府随意寻个罪名给拿捏了。
如此一来,本地的风气,便很快和敏朝不同了,大家都是活死人,都是奴婢,正所谓秋香不笑梅香,也没有什么满足若干条件便可纳妾的说法了,买活军的道统,便是两个字:平等——倒也还有发展生产力之类的话语,不过和婚姻不太搭噶。
谢六姐既然要女人出来做工,那便足可见,在她心中,男女在生产力上都是同等关系,钱受之以为,她带来的那些仙器,倒也的确足够保证了女子在劳动中可以一样出力——他和一般的西林大佬不同,对于买活军的政治课本,是悉心研读的,并且认为有一定道理,至少其中的‘逻辑’是可以自洽的。
生产力往前发展,生产工具越发先进,于是个人的蛮力,在生产中的重要性也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