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便展开稿子,先看标题,居然已是横写左起,标题也很有买活军的气质,为《今见所谓交往协议书乃至奸淫罪定论之疏漏》,署名为娄东张天如,孙初阳微微一怔,将这名字默念了几遍,也不知会是哪家高人的化名——娄东就在吴江附近,距离华亭也不远,但他便未曾听说张天如这名字。
因为徐子先在华亭这一带人情更熟悉,他便望向恩师,徐子先心领神会,道,“不是化名,这人我也不认识,但沈编辑的亲戚知道他——你且先看,再论其他。”
孙初阳便收敛心神看了下去,只见这人笔锋十分质朴,开门见山,先交代了前因:近日阅读了一系列云县的法令告示,以及案例揭晓,知道了云县有仙人跳这个现象,以及其中的法令、判例等等。约用一百多字摘抄了法令原文,介绍了判例详情,接着便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以法令原文,凡受插入之男女并无出示协议书并往衙门备案,便认定为双方关系并不情愿,则插入者即为奸淫,此令实则含糊不清,并未明确阐释。所谓进去,是以何物件进入?是否非男子尘柄不可?若以尘柄进入作为此罪的条件,则是否阉人、女娘便不能成为此罪的犯案者,那么阉人或妇女以工具强行亵玩其余男女,是否便不算奸淫罪,又该当何罪治之?】
【若并不以尘柄作为先决条件,任何人只要以其意愿触碰了他人的羞处,便算是奸淫罪,那么,如今也有女娘共宿,男子共餐,若一男邀请另一男往家中用餐,随后便以木棍塞入后亭,并威胁要钱,言之若不给付,便立刻叫嚷起来,说是该男逼迫自己,此男该如何辩驳?又或者一女娘邀另一女娘往自己家中玩耍,彼此嬉笑共枕,第二日便报官称被此女娘奸淫,又当如何处理?又甚或一女与一男约定共枕,并往官府登记了协议书,却偏偏在床笫间以器具伤害男子后厅,男子可以报官称其犯了奸淫罪吗?】
【若以‘你若无恶意,为何不去备案协议书,而还与她独处’来判定一般的男女奸淫,或还算让人心服,但以上情形,该如何认定?或者竟有多人邀请饮宴,而到了地头之后,其余人借故离去,又或者竟将苦主打晕,留钩子一人与苦主独处,在身上造出伤痕,在苦主醒转后勒索钱财,若只因没有协议书便将苦主认为是犯罪者,则此法令到底是在鼓励勒索,还是在警戒嫖伎,而正常百姓该如何于这条法令之下展开人际交往?】
光是这几个设问,便让孙初阳心儿直跳——这是谢六姐亲定的法令,如此逼问,几为挑衅,而这个张天如,一不做二不休,文章末尾,更是以冷峻的笔调质问。
【百姓来往,又有谁会花功夫去官衙备案?这协议书的规定,设来非用,注定将是一纸空文,于是人人违法,违而不罚,威严何在?】
【男女之间倒也罢了,原本是不该有太多来往的,但男女彼此是否完全不用和同性往来结交,难道非要百姓人人而为独夫,阡陌相交而老死不相往来,才能称此令之意?此法之下,人人自危,彼此猜疑,蒙冤者难以自清,我们的社会中,放眼望去,满目皆是潜在的仇敌,守望相助的温情将又何在?】
“这……”
孙初阳也觉得胸口一口气长了出来,此人完全说出了他心中那未成型的顾虑!甚至比他说得更透彻也更刁钻,令人不觉点头赞成他的结论:【此法,或能治一事之乱,却将坏百世之风,实为短视不智之至!若长此推行,只怕民风法治之乱,就在眼前!】
第207章 四方豪杰群聚
“或能治一事之乱, 却将坏百世之风……”看完全文,孙初阳一边喝茶,一边还是不禁念叨着这篇文章的收尾语, “这个张天如是何方神圣?这样的人物,不该没有一点声音才对, 且不论才情,此人是当真胆大包天……这真是个折腾人, 他这用的还是真名——难道家中除了他之外, 再没有别人了?”
他已知道张天如是娄东人士, 方才有这样的推断, 且先不说谢六姐的反应, 这篇文章若是刊登了出去, 不就是现成的投敌叛朝的证据么?张天如自己来买活军这里,或者是来讨生活,或者是来搅事,这个且不说了, 他家里总还有别人在老家吧?这是一点都不顾家里人的死活么?别的不说,只说自己的老师, 自家人几乎都带来了,而且也做了高官, 即便如此, 在报纸上也是低调得很,压根便没有丝毫的言论外泄,不就是怕连累了家乡的族人?
徐子先道,“他家里不但有人, 还是书香高门, 他伯父振之老前辈, 原是之江按察副使任上去世的——”
“原来是工部张尚书的张家!”孙初阳不禁一惊,这之江、江南的官场,他们师徒俩是很熟悉的,“他们家可是世代仕宦,怎么对自家子孙管束如此不严,叫他跑出来了不说,还发些这样的怪论!我出京以前,还和张尚书见过一面,他似乎对此一无所知,也未曾托我照应张天如——这个张天如,是他的——”
“是张尚书的侄子,”徐子先苦笑道,“年纪很轻,不过刚二十,听他自言,因其母出身卑贱,又不受父亲宠爱,因自幼便受家人虐待,几乎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