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眼汪汪,又痴迷的舔舐他每一滴眼泪,温柔的将他哄好。
好喜欢他。
爱得要命。
简直想每时每刻都亲吻他、爱抚他,将他抱在怀里藏在兜里,根本不想放手一点。
他一天算是忙碌的,又要赚钱养家,还要勤奋练功,做饭洗衣砍柴样样都做得又实在又快,回到家只想和妻子温存快乐,将人搂在怀里好好作弄一顿,但是他美丽的小妻子对采补他都没那么热衷了,只能等那三日一次,其他时候又贴又抱,将他吻得透透的,以此来隔靴挠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