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做帅,不可能次次大战都身先士卒,更多是在大帐运筹帷幄,但大骊边境硝烟四起,每逢死战,宋长镜必然亲身陷阵。堂堂藩王,平时的生活起居,从无醇酒美妇,几乎可以用“身无外物”来形容。
宋长镜坐入车厢后,盘腿而坐,眉头紧皱:“那人要本王离开骊珠洞天之后,不用着急赶赴京城,‘不妨在山脚等一等,抬头看一看’,等什么?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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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集薪和婢女稚圭也进了车厢,马车已经准备动身穿过那道大门。
宋集薪发现稚圭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他担忧道:“怎么了?”
稚圭颤声道:“我感觉得到,门那边,有无数可怕的东西。”
宋集薪笑着安慰道:“有我叔叔在,你怕什么?别怕,天塌下他也能顶着。”
不料稚圭愈发恐慌,使劲缩在角落,哭腔道:“就算是他,也扛不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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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最大的酒楼,来了一位稀客。
一位双鬓霜白的教书先生,要了一壶酒和几碟子下酒小菜,自饮自酌,快哉快哉。
原来今天这位学塾先生,没有教书授课。
学塾蒙童一个个欢天喜地回家。
当他喝完最后一杯酒,吃完最后一口菜,便轻轻放下了筷子。
啪一声过后。
千里江山小洞天,寂静无声,一切静止。
此方天地瞬间崩碎。
这一刻,整座东宝瓶洲的山上神仙,山下凡人,皆不由自主地抬头望去。
但是下一刻,仿佛有犹在仙人之上的仙人,以改天换日的大神通,遮蔽了整座骊珠洞天的景象。
东宝瓶洲北部的高空,万里云海翻滚,缓缓下垂。
有一人通体雪白,大袖飘摇,身高仿佛不知几千几万丈,正襟危坐,身前悬浮有一粒如他手心大小的破碎珠子。
此人法相之巨,像是将一座东宝瓶洲当作了私塾学堂。
无边无际的云海之上,有一道道威严声音如天雷纷纷炸响。
“齐静春,你放肆!”
“大逆不道!”
“回头是岸!”
那个读书人低头凝视着那粒珠子,缓缓收起视线,最后抬头朗声道:“小镇三千年积累而成的天道反扑,我齐静春一肩挑之!”
第67章 远行
在齐静春放下那双筷子之前的两天,小镇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兆头,铁锁井水位下降得很厉害,槐枝从树干断裂坠落,枝叶皆枯黄,明显不符合春荣秋枯的规矩,还有小镇外横七竖八躺着许多泥塑木雕神像的地方,经常大半夜传来爆竹一般的炸裂声,好事者跑去一看,靠近小镇一带,去年冬肯定还存世的那拨泥菩萨木神仙们,竟然已经消失大半。
从福禄街和桃叶巷动身的牛车马车,就没有断过,在那大幅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连大半夜都能听到扰人清梦的牛马蹄声。
那些衣衫华美、满身富贵气的外乡人,也开始匆匆忙忙往外走,大多神色不悦,三三两两,经常有人朝小镇学塾方向指指点点,颇为愤懑。
小镇东门的光棍郑大风没了身影,窑务督造衙署也没有要找人顶替的意思,于是小镇就像没了两颗门牙的人,说话容易漏风。
刘灞桥和陈松风沿着原路返回,在两人能够看到廊桥轮廓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刘灞桥沿着一条小径走到溪畔,蹲下身掬了一捧水洗脸,约莫是嫌弃不够酣畅淋漓,干脆撅起屁股趴在地上,将整个脑袋沉入溪水当中,最后猛然抬头,大呼痛快,转头看着大汗淋漓的陈松风,刘灞桥打趣道:“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啊。”
陈松风只是掬手喝了口溪水,嗓子沙哑道:“我当初之所以辛辛苦苦成为练气士,只是希望强身健体,能够多活几年,多看几本书而已,如何比得上你们剑修,何况在这处骊珠小洞天,剑修之外的练气士最吃亏,一不留神,运转气机,就要损耗道行,境界越高,折损越多,不曾想我修为低下,反而成了好事。”
刘灞桥拍了拍肩膀,“不如改换门庭,加入我们风雷园练剑,以后我罩你。你想啊,成为一名剑修,御剑凌风,万丈高空,风驰电掣,尤其是雷雨时分,踏剑穿梭其中……”
陈松风突然笑道:“听说风雷园被雷劈次数最多的剑修,名叫……”
刘灞桥伸出一只手掌,“打住!”
剑修亦是练气士之一,只不过比起寻常练气士,体魄要更为靠近另一条路上的纯粹武夫,简单说来,就是筋骨肉和精气神,剑修追求两者兼备,其他练气士,体魄一事,只要不拖后腿就行,并不刻意淬炼,当然,练气士在养气、炼气的同时,对于身体的完善,其实就像春风化雨一般,始终在打熬磨砺,可是比起剑修,锤炼体魄之事,无论是力度还是次数,远远不如,更不可能像武夫那么一心一意、孜孜不倦。
对于世间练气士而言,存在一个共识,身躯皮囊,终究是不断腐朽之物,够用就行。能够侥幸修炼成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