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的确有好感,但没想招惹。奈何他太粘人,赖在我家不走。”
都说不听了!
然后,时桉竖起耳朵。
“他吃我的喝我的,还各种使唤我,坐在我几万块的地毯上吃薯片。”钟严继续,“就是客厅你最喜欢的那块。”
时桉:“……哦。”
“他硬闯我房间,左一句哥,右一句哥地叫,红着脸、湿了眼眶对我表白。”钟严越说越上劲儿,“我本来就有点喜欢,怪我定力不强,没把持住,被他夺了处男身。”
钟严转回头,从侧面注视他的眼,“事后,他留了个假号码,让我找了七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