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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3 / 4)

中了顾虑,不禁有点恼羞成怒,低声回了一句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人家没这么说过,我没喜欢也没不喜欢——这怎么说得出口呀……”喜欢?不喜欢?好像都不算,她不知道怎么辨别,作为一个不迟钝的小姑娘,能接受到异性释放的不隐晦的好感。被唐泽年那样的男生喜欢,斯江承认自己其实是有一丝丝高兴的,好像至少也证明了她是个不错的女生。

“上大学前不能早恋。”景生愣了愣,丢下硬梆梆的一句话走了。外头水龙头哗哗地响,碗盘筷子乒乒乓乓的,比斯江的心还乱糟糟。

斯江心乱如麻,听到唐泽年那句“在我心里你很完美”后,她到现在还没回过神来,总有点不真实的感觉,脚像踩在云上,很感动、很开心,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大大的满足,还有点心跳加速。世界上第一次有人告诉她其实她很特别很宝贵,那种被人珍视的感觉很奇妙,和家里人的珍视完全不同。这就算早恋吗?斯江很茫然。

——

张经理的材料是六月初寄到的,很简单,就一张电话公司的通话单,打入电话的地点明确,通话时间也不短。顾东文拿了单子去公安局,算不上很有力的证据,但服装公司的领导们又开始逐一被谈话,之前南红没打电话请示过这一条肯定不成立了。五千块以下可以不算贪污罪,五千块以上是大案。“就算人死了,也要清清白白的,这罪我家南红没犯过,不能扛。”顾东文说得斩钉截铁。

日子一晃,到了六月底,期末考试考完,男生们迫不及待地在各个球场上挥洒汗水,人最多的当然是足球场。九月份国家队要冲击亚洲杯,去年奥运会预选赛中男足折戟曼谷惨遭淘汰,实在令人憋屈,全国人民的热情和希望都放在了亚洲杯上。

景生是初三下半年才喜欢上足球的。他先是被校田径队的两个学长拉去救场守门,因为眼明手快身手敏捷,保持全场一球不失,结果替补变成了首发,守了一个月门后他觉得无聊不想干了,碰上对面的队长直接来撬墙角,说顾景生你人高腿长又擅长跑步和跳高,应该来踢前锋,射门才是足球的灵魂,守门多憋屈,来呀,跑起来!抢球断球!带球过人!你试一下就知道有多爽。景生就试了一下,结果试上了瘾,在绿油油的草皮上飞跑的感觉让景生想起小时候在丛林里的奔跑,大汗淋漓全力以赴,无论怎么大吼大叫,都没人觉得奇怪,足球场上大家都这样。

踢足球带来的体验是全新的,这是景生第一次真正喜欢一项运动,之前游泳、跑步、跳高、包括计算机,他都难免带了一点功利心去练去学,一旦发现自己不具备那个天赋或者没法在最短的时间里得奖,他就会放弃,竞技本身非常残酷,不进则退,而训练是极其枯燥的甚至是痛苦的,这种枯燥足以抹杀运动本身带给人的乐趣。景生曾经问过赵佑宁,他是怎么能够在无尽的题海中获得乐趣的。佑宁说沉迷在题目中的时候他会忘记一切,包括他自己,只有一条笔直的大路通向有亮光的出口,奔向那个出口也许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专注使人宁静,忘我使人快乐。

在第一次带球过人并且成功射门后,景生体会到了赵佑宁说的“忘我的境界”,那种快乐无以言表,没有秒表没有刻度,只有进球这个最简单最直接的目标,让他热血沸腾。比赵佑宁的宁静更有意思的是,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队友们传球抢球铲球,大声呼喊打着手势说着暗号,甚至不惜自己受伤保护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他这样的尖刀能给整个队伍带来胜利。

景生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那是他曾经不屑参与的,游离在外的,跟着就加倍地乐在其中。进球后男儿胸膛对胸膛的碰撞,声嘶力竭的吼叫,全场奔跑的欢笑,还有第一次被队友们扛起来抛上天空的时候,他完全没考虑过万一没人接住摔地上他会有多惨,他们当然稳稳地接住了他,他们不叫他老顾也不叫他景生,而是叫他兄弟,包括他进攻的对手们,输了会拍拍他,说一声兄弟踢得蛮好,赢了也会抱抱他说一声兄弟下一场再来。这些“兄弟们”没人在意他长得好看不好看,会不会烧一手好菜,打过架没有,父母是做什么的,住在哪里成绩怎么样,只在意他有没有全力以赴地踢球有没有受伤今天球感怎么样要不要下场休息一下。

所以,当高中部的一个“兄弟”喊他去踢放假前最后一场球赛时,景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上场前却看到场边多了一大群初中的女同学,斯江她们一帮人也在里面。他眯起眼看向场内,果然看到套着黄色背心的唐泽年正在热身,笑得特别灿烂。

“你哥也来踢了!”张乐怡眼尖,撞了斯江一把就双手合成了小喇叭:“红队必胜!顾景生进球!红队必胜!”

斯江:“???阿哥?!红队必胜,阿哥进球!”

刚刚还在给黄队和唐泽年加油的女生们愤然看向她们这两个叛徒。景生套上队友发的红背心,面无表情地从她们面前走了过去,和守门员击了掌,跟几个熟悉的兄弟开始一起热身。

斯江吐了吐舌头,溜出人群,跑到景生身后的栏杆外:“阿哥,你来踢比赛怎么不告诉我啊,今天也打算来个帽子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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